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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乃比·艾买提 2020年6月28日)
时间:2020-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

 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2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喀什检察分院检察长 乃比·艾买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喀什检察分院现向会议报告喀什地区检察机关2018年7月以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地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14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经过两年试点工作,20176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并于20177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20183月27日,自治党委办公厅、自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2020年5月14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法律、制度层面的确立、完善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7月以来,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在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人大工委依法监督和行署大力支持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深挖案件线索,突出办案重点。截止2020年5月,共立案1968件,位居全疆前列。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0件,均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获胜诉判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953件,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22件,占比11.37%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08件,占比46.49%;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领域6件,占比0.31%;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96件,占比40.76%;英烈保护领域1件,占比0.05%。涉及文物古迹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等外”领域案件20件,占比1.02%。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97份,被建议行政机关整改到位1895件,占比99.89%,挽回国家经济损失582.11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全地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要做法

两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以公益保护为核心,以争取监督支持、联动协作为突破口,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优化组织架构、创新工作机制,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发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提升、多头并进的新阶段。

()提高政治站位,争取监督支持两级检察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专题报告、工作报告以及日常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报告、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情况。同时,积极寻求最大共识,与行署相关部门开展座谈消除误解,并通过检察开放日等形式,积极邀请全国和自治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公益诉讼工作,促进工作良性开展。

(二) 加强自身建设,优化组织架构。两级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工作“一把手工程”来抓,都分别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分院单独设立第七检察部,专业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目前两级院共有68人从事这项工作,其中员额检察官29人。注重调整有丰富公诉、自侦工作经验的检察人员充实到相关部门,组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增强办案力量。

()探索智慧检务,提高智能化水平。喀什分院投资100多万建成了全疆首个快速检测实验室,搭建“聚力云”公益诉讼辅助办案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化手段,运用“公益魔方”智能化取证鉴定工具,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食药领域证据灭失快、检测耗时长的难题探索了新的实践。运用喀检“天鹰号”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在塔县取证固证,当好帕米尔高原上的“公益守护人”。通过平台舆情抓取、“随手拍”小程序等获得群众举报有效线索提高民众公益保护参与度,拓宽了案源渠道,不断推进雪山冰川、野生动物和文物古迹保护“新三项”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注重联动协作。按照“省级院主导、分州市院主责、基层院主体”的责任机制要求,分院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为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地区公益诉讼工作,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分院的办案龙头枢纽作用,有效统筹办案力量,运用交办、督办、参办等办案一体化措施,加强对各基层院办案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有力突破办案阻力,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同时,分院制定《喀什检察分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试行)》《喀什检察分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加强公益诉讼部门与其他内设机构的协调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构建内部机构相互协作的取证工作模式,确保办案效果和安全。同时,建立外部协作机制,两级检察院与监委、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水利、市场监督、卫健等部门建立了联系机制,以召开座谈会、联席会、专题沟通协调会等形式,引导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形成维护公益的合力。

()聚焦监督重点,做实公益保护。两级检察机关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关于聚焦总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精准服务喀什“三大攻坚战”实施意见》,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聚焦热点、重点、难点及百姓关心的问题结合时事、实际、实情开展工作,部署“舌尖上、车轮上、家门上”三项安全整治活动,紧盯毁坏国家公益林、农膜污染、生活垃圾处理、非法排污、非法采矿等破坏林业资源、人居环境、矿产资源、河流生态领域问题,推动恢复国家公益林地258.13亩,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29.4亩,补种2723亩关停和整治污染环境企业、商户、违法养殖场30余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4.5吨、收回废旧地膜1500余吨保护被污染土壤(耕地)46.1万亩、灌溉水源地1处,督促回填复绿叶尔羌河岸约5600平方米非法采砂大坑,挽回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61.04万元。

二是组织“网络食品安全”和“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活动督促整改网络餐饮平台30余家、入网餐饮商户1000余家,校园周边食餐商户25查处各类“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伪劣食品价值70余万元规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系列案件,入选全疆“三项安全”专项治理十大典型案件率先提出类案监督模式,全疆首次采用公开宣告、检察长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的方式,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域”的治理效果。

三是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国有闲置土地清收工作清查出未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国有土地长期闲置等问题,督促收回国有土地23517.07亩,耕地25050 亩,收回建设用地375亩,挽回120余万元损失,督促规范了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土地许可等审批程序中不依法履职行为。

四是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守护国资”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南疆财政吃紧、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社会大局,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推动了政府职能部门对公租房类国有财产的管理整顿,累计追回公租房租金400余万元上缴国库,有效遏制“公租房违法使用”乱象,既挽回了流失的国有财产收益,又促使具有保障性住房性质的公租房能够真正到困难群众手中。

五是与相关行政机关联合推进农村饮用水改扩建工程整治饮用水厂水质监测、设施维护、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果断关停7家小型水质、设施均不达标的饮用水厂,推动英吉沙县政府共投资1.477亿元提升改建2个设施完备、操作规范的新型现代化水厂,实现日供水规模达35800立方米,共保障全县14个乡镇30万余居民饮用水安全,取得了显著效果。

()强化宣传宣讲,营造良好氛围。两级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分院率先派员登上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大讲堂,给全地区行政执法人员主讲了题为《检察公益诉讼与依法行政》课程。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检查、宣传活动,覆盖了67个乡镇、街道,125个村、社区,发放了2400余本宣传册、13800余份宣传单。同时,借助检察新媒体“两微一端”公益诉讼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在发现损害公益行为时“随手拍、及时传”,方便群众提供举报线索、阅看公益保护检务,做“公益卫士”,让更多的党政领导干部、人民群众了解、重视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计划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党中央对检察公益诉讼寄予厚望。我区两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为助力喀什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服务喀什大局,依法全面履职。两级检察机关将倾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在五大法定领域深耕细作,尤其着力维护防风固沙公益林和雪山冰川、湿地生态环境;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安全生产、互联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扶贫、涉众型侵害公民隐私、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审慎稳妥办理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大局稳定、影响经济发展的情况出现。

()营造良好环境,形成工作合力。两级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决定》,及时报告、通报工作情况,切实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落实到公益诉讼工作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动将行政机关配合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落地落实;持续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

()完善工作机制,打造优秀办案团队。两级检察机关“一把手”将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参与办案协调,认真解决影响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办案组织建设,强化专项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建设,用好“检答网”,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积极借用“外脑”,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双向培训机制,加强办案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储备,推进检察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建设。

()注重办案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两级检察机关将不断拓宽案源渠道,加强线索收集,强化办案力度,保证案件规模稳中有升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对下办案指导、督导,并通过案件实训强化办案经验的积累、证据体系的完善、办案程序的规范,提升案件质量统筹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结合,让群众满意。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两级检察机关将用好用足广播、电视、报刊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兴媒体的平台作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与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加强联系,聘请环保人士、志愿者、媒体记者作为公益诉讼信息员,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影响力,提升全民公益保护意识。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将在同级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攻坚克难,努力实现全地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跨越, 为喀什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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