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地区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合格后,确定17名考生为拟聘用人员,其中2名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现将拟聘用递补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不含双休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如对拟聘用递补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喀什地区检察分院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件:递补人员名单.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